第291章 地区和受众-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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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青春》专辑,则因为单曲《stand》带有些许拉丁风格,在南欧更受欢迎。

  欧洲这一个市场,就占去了大半的销量,总计约有120~150万张。

  排在第二的是南美,有50-70万的销量入账。

  欧洲和南美,也是海外表现最好的两个市场。

  后者虽然盗版泛滥,但摇滚氛围却堪称世界上最狂热的地区,而且人口基数在那摆着,支持正版的比例虽然低,但绝对数量并不少。

  至于亚洲……

  除了岛国因为受西方文化影响较大,对摇滚的接受度较高之外,其它的市场在这个年代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这次发行的所有唱片加起来,在亚洲的总销量也只是堪堪超过40万张而已,其中岛国就占去了接近百分之八十。

  中东这种保守到极致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许多国家甚至禁止摇滚音乐进入,只能在盗版市场中流传。

  而非洲……这地方有正版音乐的市场可言吗?

  和流行音乐相比起来,摇滚在传统的西方市场并不会有任何的落后,甚至比流行音乐的受众更广。

  在世界乐坛历史最顶级的歌手和乐队,除了泰勒-斯威夫特,以及几个专门唱给黑人听的饶舌歌手以外,其他的几乎全部是摇滚出身。

  很多人以为的流行天王、流行天后,其实也都是摇滚出身,最具代表性、卖得最好的专辑也都是摇滚。

  例如麦当娜-西柯尼、玛利亚-凯莉、惠妮特-休斯顿、迈克尔-杰克逊、瑞奇-马丁等等。

  只不过他们的摇滚中,流行元素更浓,不够“硬核”,听起来不像是传统意义上的摇滚。

  但在其它地区,和流行相比,摇滚音乐的表现差的却不是一点半点。

  比如说某个不可描述国度,市场体量虽然庞大无比,但摇滚音乐的生存空间却很感人。

  这一点,哪怕到十几年后,改变也不怎么明显。

  很多人将其归结于不可描述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主流歌迷的喜好。

  “我发现一个问题!”

  几人交换着翻了半天,安妮突然开口道:“好像我们的专辑在全世界的销量都不差,只不过不同的地区,卖的好的专辑风格不一样。”

  任何地方的歌迷都有例外。

  哪怕是南棒那种只有一种叫做“青春偶像”的明星的国度,也不缺乏热爱摇滚的歌迷。

  但若是只看“大多数”,地区性的差异其实相当明显。

  例如北欧三兄弟多力量金属、旋律死亡,德国多死金、敲击,在英伦三岛,传统的重金属和复兴朋克则更加流行。

  至于北美,由于是一个移民国家,什么风格都不缺人听,但也没有一个完完全全占据主流的类别。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尝试不同的类型。”

  虽然说罗杰当初做决定时压根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也并不妨碍此时拿出来炫耀:“不同地区歌迷喜欢的摇滚风格不一样,我们什么风格都做,这样就会成为全世界最受欢迎的摇滚乐队。”

  其实罗杰想要尝试更多摇滚风格,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想让前世那些不同流派的经典浪费掉,想要全部搬运到这个世界来。

  至少要搬来最经典的那一批。

  如果说乐队的能力不足也就算了,既然有这个实力,为何不尝试更多的风格?

  至于能借此吸引更多地区的歌迷,纯粹是意外的惊喜。

  “对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录歌?”

  理查森突然问了一句。

  《朋克圣经-郊区的耶稣》录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收尾的工作没有完成。

  当然,键盘以及其它管弦乐器的和声压根还没有开始,负责这部分工作的贾森还被禁足在纽约。

  这部分只能以后再找时间补上,这个假期肯定是没戏。

  “这么冷的天,我才不要出门!”

  安妮杯子里的红茶早就喝完了,拿起桌上的酒瓶,倒了半天,发现酒瓶也是空的,随手将瓶子丢到地毯上,又缩了回去。

  “等雪小一点再去录吧。”

  罗杰打开酒柜,挑了一瓶酒,又重新拿了一盒冰块放到桌上,开口道:“我们15号回去,还有一周多的时间,能录完最好,录不完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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