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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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操本来就黑的脸瞬间又黑了几度:“操自幼的志向就是汉征西将军,练出武道之气很奇怪么?”

    “额……不奇怪。”

    愣声回复后,洪鸡有些好奇道:“武道之气是怎么练出来的?”

    这回轮到曹操惊讶了“洪兄不曾练出?”

    得到的只是洪鸡一副看傻子的表情“我要是练出还问你干嘛。”

    “武道之气如何练出千奇百怪,也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却是公认的,只要勤练不缀就能练出武道之气。”

    “什么意思?”

    “比如我爱使剑,7岁练剑,不分寒暑,8岁就练出了武道之气。”

    “我草!要练一年?”

    “这还是操天赋异禀的缘故,像我同族兄弟最快的都要2年。”

    听到曹操的话,洪鸡有点暂时性的放弃练出武道之气的想法了,让他一时兴起练个几天甚至十几天盘古开天七十二斧他都能坚持,练个一年?还是老实做任务吧。

    在军营玩了一个多时辰有些腻的洪鸡就告别了曹操回洛阳去了,由于路途遥远,来到洛阳城门之时,已是日落时分。

    叶问见洪鸡入城,赶忙上前打招呼,却是洪鸡先惊讶的出声了。

    “咦?你妈不是病了么,怎么又来上班了?”

    “劳烦大人挂念,家母病已经差不多痊愈了,加上带着幼子回娘家的贱内回来了,有她照看,我就回来上班了。”

    “唉。”洪鸡拍了拍叶问并不算高的肩膀。

    “你说你长的也是一表人才,人模狗样的,怎么就不懂得变通呢?”

    前半句夸的叶问心花怒放,后半句彻底无语。

    “我在这城门几天就有好多次捞油水的机会,要不是大人我眼里只有黄金看不上那些钱,我还真就拿了。”

    “……”

    “瞧把你穷的,给!”

    叶问愣愣的看着洪鸡放到自己手上的10斤黄金(10万钱,10亩膏腴良田,250石优良小米)。

    “大人,这个我不能收。”

    “我说你怎么就这么迂腐呢?你妈大病初愈,你不该给她买点补品补补啊你妈照顾你大半辈子,你不该给她买点好吃的好喝的伺候她啊?还是你觉得你妈的身体没有你的清高重要?”

    最后一句已经是诛心之言了,在这百善孝为先,亲亲得相首匿的时代,孝道永远是排第一位的。

    “多谢大人!”

    “好了,我走了!”

    “大人,我送你!”

    “站好你的岗,让我知道你翘班小心我除了你的官职。”

    一句话让叶问的脚如灌铅般一动不敢动,良久,当洪鸡离去的看不见背影的时候,叶问才喃喃道:“谢谢。”只是声音有些沙哑。

    觉得自己做了好事的洪鸡心情很是愉悦,走路都哼起了小调。

    “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

    刚哼几句,洪鸡这贼眉鼠眼就看到一个扒手顺走了一个正拿着卷缣帛认真研读的书呆子的钱包。

    “我草尼马!在我辖区里偷东西。”

    一声有辱斯文的大喝让那书呆子回过神来,只见一个八尺汉子几个箭步就将小偷扑到在地。

    “啊!……英雄饶命!”

    伴随着拳拳到肉的声音,还有小偷那声嘶力竭的惨叫,可谓是声声入耳。

    书呆子见状赶忙过来劝架“这位公子不要打了,即便他真有什么错,就送他见官吧。”

    洪鸡闻言不经抬头看去,一个约莫40岁左右,短须长服的气质型男映入眼帘。

    “那你知不知道他偷的是你的钱包?”

    “啊?”

    书呆子下一时的摸了摸腰间的荷包,才发现已经不翼而飞。

    “即便偷的是我的钱包也可送至官府处理,略加惩戒就是了,不用私下动刑吧。”

    “呵呵……”

    洪鸡忍不住笑出声来,坏人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对真正的好人却是有几分好感的,而洪鸡就是那么个坏人。

    “钱包给还你,你走吧!”

    书呆子接过丢来的钱包,刚想说什么,却是终于注意到了洪鸡那一头黑夜中的萤火虫般闪耀的白发,再细观面容,惊呼道:“您是执金吾大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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