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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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华书店里,我又碰见了几个版本不同的《简·爱》。最后我挑了一个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简·爱》。听说这家出版社是专门出版外国名著的,也是颇具人气的一家出版社。

    之前只是随意的买书来看,但后来却变的想收藏某些书了,对书的类型、作家、文笔是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都挑剔了起来。

    说来也是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年的时间自己竟买了二三十本书,而全部看完的还不到十本,有些只是看了一半或是更少。

    我时常给婉莹发去消息,问她过的怎么样,学习压力是不是很大,如果寒假的时候想出去玩的话我可以前往一起陪同。

    她以“还可以”回答了我的大部分问题,并且告诉我她并没有寒假出去玩的打算。

    这样的偶尔聊天的时光过了不到半年,婉莹就不再回复我的信息了。

    我给她发了几次信息以后,见她再没给我回复,也就不再继续发了。出现这种情况,我是早有预料的,心里也并不是很难过。

    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还能再见面的话,我希望我会是那个她愿意亲近的人,那个在她眼里算是值得一交的朋友。现在的我,有时候连自己都会痛恨自己。婉莹做的没有错,我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人,当初明明可以和她一样的,但是我却因为一些天真的想法而放弃了。现在我后悔了———婉莹对我的的不睬理或许只是我悔恨放弃学业的开始。

    自婉莹和我再没互通消息的一年以后,我从她的qq空间里,看见了她和一个男生的合照。那个男生戴着生日帽,婉莹很亲近的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并且还用手搂着他的肩膀。我起初以为这是她弟,等仔细看了几遍之后才发现不是。她弟我见过,虽然和她照相的这个男孩有点相似,但并不是她弟。

    毫无疑问,这便是婉莹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这个男孩,做婉莹的男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随后的时间里,我时常可以看见婉莹和这个男生的照片。两人甜甜蜜蜜的,或许真是天造地设,命中注定的一对。

    婉莹对我的视而不见,除了让我愈加的感到自卑以外,也再并没有什么。我心里不痛不痒,只是稍有失落。我的不够优秀使她不再与我联系,也使我愈加的相信,往后的日子里这种现象会频繁的出现在我身边。

    此后,我认识了一个名叫卢晓华的女孩。她和婉莹的个头一般高,体型微胖,面部轮廓微圆,也很漂亮。不但如此,她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追她的人也很多。

    她来了仅仅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就晋升成了主管,这对我们店来说是一件前所未有过得事情。”

    “这个女孩和你与何婉莹有联系吗?”我的好奇心,使我打断了沈文豪的话。

    “她和婉莹没有什么关系,”沈文豪回答说,“不过对我来说,她也算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贵人。如果你不想继续听下去的话,我就不讲了。实在不好意思,你来我这儿,光听一人在这儿说,确实是有点失礼了。”

    “没有,我很喜欢别人讲故事,或是自己的亲生经历。我以前有一个同事,名叫冷小军,他也时常给我讲一些发生在他身边或是自己身上的事情给我听。所以,你大可不必有所顾忌。我一点也不觉得无聊或是厌烦的意思。”

    沈文豪,见我如此回答,于是又接着说了下去:

    “晓华的声音很好听,言行举止也很温文尔雅。笑起来虽然眯着眼睛,但丝毫不影响她甜蜜的笑容,甚至还增添了几分异样的色彩。我对她动了心,时常的对她暗送秋波。给她以同事的名义买饮料、水果、或是其它的吃食。

    时间久了,店里的人都就知道我是喜欢晓华的。晓华知道我喜欢她,只是一直都不曾像我表示过什么。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在喜欢卢晓华的男生当中,不知她为什么就偏偏的选择了我。

    在给晓华表露爱意之前,我心里是没有底的,我想她应该没多大可能接受我的爱意的,因为比我好的男孩实在是太多,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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