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刀呢-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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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狗往后方移动几步,回头冲他吼了一嗓子。

    林跃戴好全视之眼,拿着枪跟上去。

    一人一狗在山林里走了差不多20分钟,八顿的速度开始放缓,不断地在地面嗅着。

    林跃跟着它钻进一个灌木丛,把头慢慢探出去。

    这时几个小红点出现在灰色的视界里,他揉揉八顿的头,举起七九步枪。

    嘭!

    嘭!

    两声枪响。

    视界里的小红点迅速逃窜,枝杈栖息的鸟雀也扑棱棱飞上天空。

    八顿嗖的一声窜出去,不一会儿原路折返,把一只被子弹射杀的兔子丢到林跃身前,完事又跑了出去,再回来时嘴里叼着第二只兔子。

    林跃一手拎着一只兔子朝怒江走去。

    步枪这种武器……哪怕是老掉牙的七九式步枪,也比《追龙》里用的左轮手枪精度高,何况早在拿到驳壳枪后,他就把3点富余属性加敏捷上了,就跟某些游戏里的枪手职业一样,敏捷属性确实有助于提高射击效果。

    剥皮放血清理内脏,再用怒江水冲干洗净,又找来一些干柴点着,把兔子肉穿到一根棍子上放在火上烤。

    一会儿功夫外皮就变黄了,油脂一滴一滴往下淌,香味随风飘散,八顿馋得直流口水。

    林跃何尝不是。

    不,应该说这具身体何尝不是。

    收容站里吃的啥?

    水煮菜叶。

    盐水焗南瓜。

    炖粉条。

    每个月头几天才能吃到米饭,还是掺着沙子、小虫、稻壳的“八宝饭”。

    现在的怒江还很平静,不用担心日军的炮弹落在头上,林跃烤熟兔肉,抹了些从祁麻子家拿的盐巴,撕下一只大腿丢给八顿。

    这当然没法跟二马路回香斋的烤羊腿比,但是他吃的很满足,啃的很干净。

    吃饱喝足,灭掉篝火。

    林跃把另一只兔子丢进随身空间。

    滇边天气湿热,如果不腌制熏蒸,肉类食品将很快**,好在他有随身空间保鲜,对于储备食材这种事帮了大忙。

    在河边坐了一会儿,林跃带着八顿往山林深处走去。

    禅达城快给溃兵吃光了,附近的野生动物也被猎户杀了七七八八,活下来的要么成了精,要么逃往深山老林。

    林跃是一个好射手,八顿是一个追踪能手,一人一狗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猎手。

    ……

    翌日清晨。

    林跃拿着12块大洋从肉铺里出来,毫不避讳路人羡慕的眼光。

    因为溃兵持续涌入,如今的禅达城一块大洋买不到一公斤猪肉,猎人进山一趟弄回来的兔肉、獐子肉一类野味随随便便就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现在有八顿帮忙,就算没有其他进项,他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顶着大大的黑眼圈在东门市场转了转,他迈步走进一家当铺。

    穿着黑色长褂的朝奉以为他跟那些溃兵一样是来典当枪支或者军装的,安排了一个伙计招待,直至林跃说明来意,老头儿放尊重不少,带着他到后面逛了逛。

    从当铺出来往回走的时候,想到手里的子弹不多了,于是往黑市军火商藏身的胡同走去。

    中年人没在,拐角那边闹哄哄的,但是本地人躲得远远的,没一个敢过去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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