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周老板与和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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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感女模,微笑服务,青春靓丽,收费合理。

    这是多么简单,通俗易懂的广告词啊,搭配上那个女人曼妙的身姿,想不火都难啊!

    聂洋得意的笑出了声,逐渐放肆了起来。

    “哈哈哈哈——”

    被抓到?不存在的!

    聂洋心想着:我干这行这么些年,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人我没写过?一流的大腕、三流的明星、哪怕是些不入流的龙套演员,桃色新闻、花边轶事、富家隐情、豪门内幕,什么我没写过?但我行事严密周谨,还有一大堆小号,永远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但聂洋忘了一句古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常在水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更何况他之前写的那些都是别人的事情,而且写的人不止他一个,人云亦云罢了;而这一次,他身在其中,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已经触碰到了底线,如同一张苫布下云雾下的露水,只要太阳一出来,就立刻被晒干,不留一丝水分。

    而这轮太阳,正在盘算怎么晒他呢。

    酒店里,苏桓端着最后一份资料看着,周老板依旧笑模呵地看着他。

    苏桓手里的最后一份文件是几条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不好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苏先生,您昨天对于聂洋的行为最多构成侮辱罪,但您是出于见义勇为,我们这儿还有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酒店的工作人员为证人。”

    “燕小姐的反抗无罪,反而聂洋犯了诸多罪状,先是掳挟燕小姐、继而图谋不轨、再然后颠倒黑白散播虚假信息诽谤侮辱两位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恶劣的影响,真的是百死莫赎啊。”

    “最后是我们酒店,案发于此,我这个老板自然有监管不当的责任,加之泄露顾客的**信息,但这些都是小事。”

    “楼下的车已经备好了,您随时可以去找聂洋,我们的司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您送到他的面前,亦或者

    ,也可以把他带来这里见您,但只要你们二人相见,之后无论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您会有一个小时和他独处的时间。”

    周老板依旧笑着,但停止搓动双手,将两手背在身后。“顺便一提,这个房间是绝对隔音,并且没有监控的,一个小时之后我们会派专人进来为您‘打扫房间’,您看呢?”

    苏桓万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当他知道事情被改的面目全非的时候,看着沙发上哭成泪人的佳佳,他心里怒不可遏,流氓也好,勇者也罢,他都无所谓,但他无法忍受佳佳受到半点委屈!他只想立刻揪出那个人渣。

    可现在,车就在楼下,他只需要一句话,甚至连这栋楼都不用出去,就能马上见到那个人渣,但当他直面聂洋的时候,他又该怎么做呢?真的让他们像垃圾一样清理掉吗?

    杀人吗?

    苏桓陷入了迷惘,周老板侍立一旁为他填满茶水。

    “苏先生,这茶,可快凉了,您得趁热喝才好喝,呵呵。”

    氧化后的绿茶,茶汤变成了红色。

    苏桓望着被子里殷红色的茶汤,想到了什么东西,顿时,胃里一阵翻腾,汗如雨下。

    苏桓盯着茶杯中自己的倒影陷入了沉思。

    “咚咚咚”敲门声再次响起。

    “老板,苏先生的朋友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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