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小拳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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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是哪个种族的?”小姑娘除了耳朵与人类有很大区别,其它地方都一样,而且长的极为可爱,就算放在人族之中,也是极为出色的小女孩儿。至于神族的庄严,妖族的妖娆,那是一种发自内在的本能,即使外表相差不大,高飞也能一眼就看出分别。

  “哼!你是假货!”小女孩不屑的说道,眼睛继续盯着雾界另一面的山峰,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能看到一丝火焰,这绝对不是她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神态。

  人家不愿意答理他,高飞虽然挺喜欢小姑娘的,也不会自讨没趣,走到百丈之外,也学着小姑娘的样子,隔着雾界观望,虽然从迷雾的移动方向上,可以大至判断出神之禁地的方向,可这并非是绝对的。按照常理,雾界之外,应该就是神之禁地。

  既然能找到地面,又能判断对面很可能是神禁,那么只要按照相反的方向走,就有可能安全回到神城。非常合理的解释,盖灵却告诉他,这个最合理,安全程度最高的离开迷雾之法,是无数前辈们,用生命总结出来的。只有身处迷雾之中,才会明白盖灵话中之意。

  身处赤元,知易行难!

  高飞看一眼对面的雄峰,心里计算着时间,感应着空间规则的变化,向后退了十步。时间拿捏的非常好,在他刚刚走完十步,迷雾动了,可动的方向,有些出乎高飞的预料,迷雾只移动了九步的距离,同时还侧移了一步。

  要知道,迷雾的范围是很大的,这种整体侧移,也只有高飞这种对空间规则无比熟悉的人,才能感应到。也不知道那小姑娘会不会算错。好在这种错误不会对她造成危险,毕竟只是多退一步。

  下意识的扭头看向小姑娘所在的方向,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到。地面上的迷雾要比空中小很多,依然很浓,五丈之外,什么都看不见,即使在地面上,迷雾的时空乱流规则极弱,依然带着强大的混乱属性,平时极为好用的感知能力,在这里受到极大的压制。

  在成为天神之前,高飞的感知能达到十里之外,迈入神境,利用道力感知,距离增加十倍不止,这还是在外域神城,如果回到赤元大陆,感知能力还能提升几倍。当然,这是指高飞真的成为天神,才能拥有的能力。可是在这里,不管真假,高飞现在就是天神,可他的感知,绝对不超过十丈,百丈之外,只能模糊的感知到那小姑娘还在,至于是什么生物、形状之类的信息,那是一点都感知不到的。

  疑?有珍宝落地?

  据盖灵所说,迷雾中的珍宝,只会在迷雾上空,乱流密集的地方存在,原因谁也说不清,有老人说过,万物有灵,珍宝可能也是有灵识的,它们知道哪里更安全。

  反正这种说法,高飞是不信的,再好的珍宝也是死物,没有生命,哪儿来的智慧?

  不行,不管是不是,得过去看看。这一刻,高飞脑子里想的不是什么珍宝,而是那双毛茸茸可爱的耳朵,那小姑娘给他的感觉太奇怪了,特别是她的眼神,与十岁的孩子有着明显的区别。

  赤元大陆和祖地一样,人们也很看重外表,不同之处在于元武者不能以貌取人,不是不喜欢漂亮的,而是单从外表上,有很大的机率出错,修为越高,出错的机率越大。

  一位天神,看上去可能只有三十出头,他很可能已经活了上千年,这太平常不过了。这还仅仅是指人类和三大种族,换成其它的种族,出错的机率大到没边了。

  高飞就知道有一种智慧种族,天生神力,人高马大,几岁的孩子一脸的胡须,说他年过五十都有人信,可人家真的只是流着口水的孩子。

  迷雾边缘,小姑娘警惕着看着眼前的魔族天神,两只小拳拳微微握紧,一双大眼睛瞪的滚圆,眼中没有丝毫的畏惧。

  “小姑娘,哇哦……你是什么种族的,看着挺好看的。”站在小姑娘对面的是一位魔族男性天神,不得不说,魔族是真丑,除了另一个叫丑族的低智慧种族之外,连被列为类兽族的智慧种族,都长的比魔族好看。

  魔族,别管是什么修为,只要站在那里,都有止小儿夜啼的功效,长的象芮星儿那样的,难怪她在魔族中混不下去,一点都不象魔族姑娘,人家怎么可能有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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