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凶兽肉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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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饭的空当,陆宇特地观察了一下今天店里的生意,比起平时,今天的客人明显多了许多,还没到饭点,店里的几张桌子就都坐满了,而且一桌接着一桌,几乎没有空的时候。

    而且几乎每一个进店来的客人,都会被獠牙野猪肉所吸引,问上一句,那些住在附近,平时就会来陆家饭馆吃饭的老主顾,更是如此。

    “老陆,今天上新菜了啊?獠牙野猪肉,哟,还是凶兽肉,这玩意儿可不好进,我记得只有北城门的早市有吧?还得去得够早才行,我上次去就没买着,这凶兽肉不便宜吧?”

    陆父满脸笑容,有几分自豪道:“这肉可不是买的,是我儿子带回来的!昨天他和同学去了趟城外森林,带了头獠牙野猪回来。”

    “带回来的?”客人吃了一惊,问道:“你儿子多大了?我记得比我儿子小吧?毕业了没?”

    陆父笑呵呵道:“今年刚毕业。”

    客人羡慕道:“那就是说刚成为魂师没几天,嚯,老陆,你儿子够有出息的,刚成为魂师就能带獠牙野猪回来。我家那臭小子,契约凶兽都快两年了,森林也去了好几次,到现在也没带什么东西回来过。”

    “都是沾他同学的光,他一人哪有那本事。”陆父笑着道。

    客人笑道:“能带回来东西就是本事,这饺子和红烧肉给我来两份带走,我带回去让我儿子看看,让他向你儿子学习学习。”

    陆父笑着点点头,笑容满面,眼角的细纹清晰可见。

    陆可可道:“陆宇,你听见没?那个人在夸你,你变成别人家的孩子了。”

    “我知道。”陆宇摸了摸陆可可的脑袋,看着一脸自豪的陆父,心中升起一股有些奇妙的感觉,自己这算不算是暂时成为了陆父陆母的骄傲?

    陆可可这时叹了口气道:“你终于还是变成了曾经你最讨厌的那种人,陆宇。”

    “什么鬼?”陆宇一怔,心里头有些懵逼,这前后两句话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陆可可道:“你忘了你以前上学时候,最讨厌别人家的孩子,娘一说谁家孩子怎么怎么样你就不高兴,而现在,你变成了别人家的孩子。这不就是变成了你曾经最讨厌的人。”

    说着,陆可可又叹了一口气,感叹道:“看来我们到最后,都会变成我们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

    “你又是从哪看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陆宇脸立刻就黑了,“那照这个逻辑,我如果从小仇富,现在就能变成一个有钱人了?”

    陆可可呵呵一笑,“就算你从小仇富,你也变不成有钱人,因为你那不叫讨厌,叫嫉妒。”

    ……

    忙完中午这一阵后,店里的客人才渐渐少了起来,陆九趁机收拾店里,扫地拖地,擦桌椅板凳这些,陆父则站在柜台后方算账。

    过了一会儿,陆母端着两碗菜从厨房走了出来,朝陆父问道:“今天生意怎么样?”

    “很不错。”陆父脸上露出一个欣喜的笑容,“今天到目前为止一共卖了四个金币,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中午收进来的钱。”

    “这么多?”陆母先是有些吃惊,随即惊喜不已,“你没算错吧?怎么会这么多?”

    陆父笑容满面道:“算了好几遍了,肯定没错。今天来的客人里差不多有一半都点了獠牙野猪肉。”

    陆宇闻言心中微微一动,别看只有一半客人点了獠牙野猪肉好像很少,要知道凶兽肉的价格本来就比普通肉贵一些,况且会来陆家饭馆吃饭的大多都是普通人,一半这个比例,并不算低了。

    四个金币的收入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证明了凶兽肉的魅力。

    陆父继续道:“而且我算了一下,獠牙野猪是小宇带回来的,咱没用钱买,我们一上午的流水是四个多金币,我跟你说的四个金币,是纯利润!”

    “也就是说,我们一上午就挣了四个金币?”陆母有些不敢相信,她虽然从炒的菜里大概料到了今天的生意应该比平时好一些,但没想到好这么多,四个金币…这都等于平时三四天的收入了!

    更重要的是,这才半天功夫,晚饭通常来说要比中午人更多,如果一天下来,那该能挣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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