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小灾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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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勒尔觉得自己这几天真是倒霉透顶了。

    自从加入了这个捕奴队,已经过了八年时间,而自从他入教以来已经有十二年了,虽然偶尔需要东躲西藏,或者伪装自己,但日子都还过得去。

    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的话,就和普通的法外之徒没什么区别——只要不闹出大乱子来,就不会真的有什么强者或者官兵前来追杀。

    作为捕奴队的一员,他们在边境地区甚至境外的时间居多,虽然信奉的神明被斥为邪魔,但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多坏处。

    那些血腥残酷的法术,在战场上使用的效果简直不能再赞了。

    每次把多余的带不走的奴隶就地杀死,来威慑其他奴隶——这看上去也是名正言顺,最多有些人会因为道德谴责一两句而已。实际上这是他们的血祭仪式——只不过仪式的细节就一切从简了而已。

    那些邪教徒在一个平和的国家内部,是很难找到机会搞出十人以上的血祭的,那已经不是小案子了,就算成功了,接下来也会面临追杀。

    而捕奴队的大家在这八年内,已经血祭了数百人,平均每个成员都能分到十几个,而他们的神明也因此大为鼓舞,赐下了许多慷慨的赏赐。

    而捕捉奴隶贩卖后的金钱,也足够让他们平日里过上不错的生活——只不过怕被别人看出自己的信仰有异,身上还背着点世俗的小罪名,才没有施施然住进城里去享福而已。

    每次回想起加入捕奴队之前的生活,他就为那些明明身怀力量,却安心在家乡做一个小小士兵或者卫队长的同乡感到不值,又为自己的明智选择而骄傲。

    这八年对他来说,几乎就是提前进入了天国一般: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有了怒气就可以去虐待奴隶,好不快哉。

    可是,这次从境外撤回之后,原本应该是将奴隶卖出,然后换来大笔钱财可以好好享受的时间,在这时间内却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

    他们捕获了一个据说有着高贵血统,而且也确实富有教养而又年轻貌美的姑娘——要不是队长严密看守着,说不定就有人精虫上脑对这珍贵的货物出手了。

    原本,应该可以靠她大赚一笔才对,如果遇到冤大头,就算卖出三百金币的高价也丝毫不奇怪。

    然而,这姑娘的身上却带有诅咒,似乎自从她的父母被杀,被迫离开家乡的时候,诅咒便生效了——呆在她身边的人都纷纷中招。

    虽然似乎不致命,但是这诅咒非常烦人,有时候会让人一不小心摔跤,有的时候则会让人失手将酒洒得满身都是,最危险的一次是做饭时失火,虽然好险没有出现伤亡,却把当天的食材烧焦了。

    有一次,库勒尔自己在睡觉的时候,床上五块木板中的其中一块突然毫无征兆地塌陷,害得他失眠了好几天。

    这姑娘虽然被卖出去过两次,但立刻就被察觉诅咒的客人退款送了回来,甚至其中还有一个是当地贵族,想要威胁他们,支付赔偿——于是他们就干脆转移到梵希郡来了。

    把这姑娘丢掉的话说不定可以摆脱诅咒,但这一路过来,在她的身上花掉的钱也不少,真的丢掉的话就是一大笔亏损了。

    不可能让娇贵的小姑娘走路吧,于是给她准备了一架驴车;不能让她风餐露宿吧,于是每次还得专门给她找旅店开一个单间。还有,在这一路上洗澡、换衣服……还有伙食费,都是按照最高标准给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一群执行护送贵族大小姐的任务的佣兵呢。

    于是,这群邪教徒就干脆求助于神明了,虽然不是十分虔诚,也不是十分理解神明的教义,但至少知道对神明的伟大保持敬畏——他们也不确定把这么个小灾星当祭品献给神明会不会惹它不开心,于是便先举行了一次小的血祭仪式,宰杀了一个普通的奴隶,询问神明的意见。

    结果,哪怕是伟大的神明,对这样一件令人生厌的祭品也表示了拒绝。

    虽然有人说什么神明一定会喜欢这种身缠奇异力量的祭品,但更多人则想到了民间传说的故事里,有人用掉在过地上的肉作为祭品供奉到神坛上,于是遭受了天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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