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执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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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褐衣少年轻巧的掠过几条老街,在苍茫夜色里,如一只迅猛矫健的老鹰。

    当叶云飞再次抬脚,准备一跃而去时,才想起自己将石中玉落在了夏染枝的阁楼里,不由的会心一笑:从剑法初成以来,石中玉仿佛就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完美的融成一体,不可分割,而今天居然破天荒的将它遗忘在了别处,想来都觉得可笑。

    叶云飞并不打算回头取剑,淡淡想道,此刻手中无剑,不知是否心中无剑,堪做解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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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雪一身干练的男子装扮,雕花剑鞘的蝶恋花被纤纤玉指轻轻的握着,英俊帅气自然而然的流露在眉宇之间。

    她匆匆走入一间客栈,对着柜台里的掌柜道:“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位大胡子姓叶的客人,或许他不姓叶,总之有没有大胡子住在这里。”她尽量克制的焦急神色,已经从略无伦次的语言中透露出来。

    掌柜的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态度有些冷淡,颇不赖烦道:“武林大会召开在即,人流量大,我这里却没有一位大胡子,甚至连姓叶的人都没有。”

    慕容雪脸上写满失望,将一锭银子放在柜台之上,转身走出客栈。

    掌柜见柜台出现了一锭银子,两只眼睛笑得快眯成一条线了,道:“公子怎么称呼,如果我遇见了姓叶的大胡子,好说你来找过他。”

    慕容雪闻言片刻伫立,接着边走边低声道:“你就说慕容飞来找过他。”

    当她刚好踏入长街,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健康年轻声音:“你这样的打探消息是最不入流的方法,你应该先给银子,再问话的。”

    慕容雪仿佛顷刻间从地狱到了天堂,满怀欣喜的转过身去,就看见了正在灿烂而笑的叶云飞,接着转喜为悲,鼻子一酸,投入对方怀抱,怨道:“你一走就是三四天,心月姐说早就离开长江帮了,这么长的时间,你托人传个信给我不行吗?”

    叶云飞怀抱佳人纤细娇弱的身躯,轻轻的用手抚摸粉背,安慰道:“不要闹了,我不是好好的正在你面前,抱着你吗?慕容飞公子。”接着想起第一次和她见面时,她对外名字慕容岫,而此刻竟然自称慕容飞,从“吴宜岫”到“叶云飞”的变化,百转千回,雪山层云,让人不禁感叹。

    慕容雪显然因为叶云飞故意提起“慕容飞”而情绪波动,双手紧抱,哽咽道:“真是没良心,害的人家那么担心你,现在反倒来取笑人家。”此刻的慕容雪完全是一个小女人,平时大小姐的修养和端庄,在这一瞬间灰飞烟灭,她只是一个为心爱男人担惊受怕的小女人,那样的动情,那样的让人怜惜。

    叶云飞感觉自己的骨头都酥了,忽又想起那几段奇怪的梦,他们或情人,或仇人,或萍水相逢,或同生共死,那些过往云烟,缥缈难及,而只有眼前的一切才那么真实,触手可及,不自觉的将对方拥得更紧。

    慕容雪止住抽泣之声,良久沉默,才试探性的轻声道:“云飞,你拥人家太紧了,都快无法呼吸了。”

    叶云飞尴尬一笑,松开怀抱,手捧香肩,四目相接,道:“三天不见,雪儿便又清瘦几分了。”

    慕容雪皱鼻嘟嘴道:“哼,还好意思说。老实交代,这几天去哪里了?有没有去秦淮河边喝花酒。”

    叶云飞心头好笑,原来女人在对待男人的问题上都如此相似,现在的慕容雪就如市井俗粉一般,在审问夜不归户的丈夫,虽然在贫贱夫妻中老生常谈,但从一个千金大小姐口中讲出却格外让人感动,她为你吃醋,你不幸福吗?做了一个不知从何说起的表情,道:“以后慢慢告诉你,好吗?”

    慕容雪微微点头,突然急道:“糟了,我差点忘了大事,我哥和刘长征约定,今夜子时在烟雨酒楼外一决高下。”

    叶云飞心头叹道,慕容风为了阻止名剑山庄参加武林大会,果然无所不用其极,道:“事不宜迟,我们走吧。”

    二人跃过长街,携手并进,朝烟雨酒楼掠去。

    烟雨酒楼临江而建,在那里叶云飞第一次遇见了沈心月和张清霜,现在三层酒楼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内心莫名的产生怪异的感觉,如果没有遇见沈心月,是否就不会遇见慕容雪呢,如果没有遇见张清霜,是否就不会有那么的横生枝节呢?同时心头隐隐问到,张清霜她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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