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张不疑:莫念、莫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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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丰城,荔枝狗肉节。

    吃过一顿香喷喷的狗肉宴,恋恋不舍,因此选择再去别处看看有没有乐子的人群,此时开始狼奔豕突,数不清的人如没头苍蝇般到处乱跑。

    无他,下雨了。

    六月的天小孩的脸,说变就变,半刻钟前还艳阳高照,结果几朵乌云飘来,瞬间就暴雨倾盆,瓢泼而下了。

    不过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多人刚刚被淋成落汤鸡,雨就停了……

    刘盈站在一处四层楼高的阁楼上,看着下方骂骂咧咧的人群,脸上浮现出一种损失了几百万的神情。

    雨伞!

    他居然忘了还有这种可以人手一把,既可以非常有实用性的用来挡雨,又可以用来装逼的好东西!

    嗯,实用性自然不用多说,不过他并不打算靠着做雨伞赚钱。

    毕竟雨伞这种东西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在没有大工业生产之前,属于是卖的便宜了不赚钱,卖的贵了人家就自己做了。

    所以,面向大众的雨伞,最赚钱的地方是售卖做伞用的纸张和桐油。

    因此刘盈在意的,则是装逼属性。

    后世的商业行为告诉他,雨伞这种看上去不太高大上的东西,也是能够当成奢侈品售卖的!

    尤其是那种制作精料,用料考究的中式雨伞!

    到时候找几个好一点的画师绘制几张海报贴遍大街小巷,先把噱头搞出来!

    比如小巷、细雨、撑伞的姑娘、迎面走来的郎官……

    再比如暴雨、渡口、游学的士子、前来报恩的蛇妖……

    氛围感有了,销量自然就有了。

    刘盈看了一眼街面上穿着艳丽,但淋雨之后有些狼狈的豪门贵女,觉得她们将是最完美的韭菜。

    雨天挡雨,晴天遮阳。

    重要的是朱门酒肉臭之下,她们买来的几千上万钱一把的遮阳伞和她们穿的衣裙一样,最多只能穿两次,当第三次亮相的时候,就会被认为不体面,被排挤出这一圈子……

    刘盈嘴角微扬,思维发散到了他种植在岭南的橡胶林。

    雨衣,这才是他接下来赚钱的重点。

    事实上,世界上最早的雨衣,就是法国人弗朗索瓦·弗雷诺在1747年,把布衣泡在橡胶树上割下来的没有硫化过的橡胶原液中所做成的。

    可以说,这是橡胶在历史上最早的实用案例之一。

    如今随着水泥的推广,至少通向很多郡县的道路都不再是从前的夯土路面,而是用不惧雨水的硬质路面。

    因此制约人们出行的,其实就是像刚才那样突如其来的暴雨。

    比如著名的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起因就是下大雨,大家都被困在了路上,因此失期,于是就等死、死国可乎了……

    嗯,斗笠、蓑衣只能短暂隔绝雨水,而且淋雨之后会陡增几斤甚至十几斤的重量,淋雨、负重,再加上强行赶路、风餐露宿,和直接让他们送死也没什么区别了。

    但如果大家有雨披,又有水泥路可供行走,如果再有因为道路提升而商贸兴旺,走不出十几里的范围就能找到一间为南来北往的客商提供餐饮住宿的食肆、客舍,能够吃上热乎饭,睡在遮风挡雨的房间内,也许秦国二世而亡的命运就会改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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